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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故宮文創推廣處對於法律、商業、藝文等層面兼具專業的人才需求如何?
A:除了須具備專業能力外,最重要的是積極、靈活的態度。以前者來說,我們需要多元背景的人才,因為相關授權、設計、行銷、法務等業務繁雜,最希望有跨領域專業的人加入。所以我們過的有律師、自英、美、義等國學藝術、學設計、學管理歸國的人才、學經歷都很豐富。以後者來說,因為「庶民經濟時代」的來臨,我們必須經常與廠商以及消費者對話,並以尊重、服務人民為目標,所以會盡量避免過去的官僚思維,強調售後服務、以客為尊的概念,而這也是一般以高普考進來的公務員比較欠缺的。所以我們會不定期對外招募新血,希望以故宮老字號打出新招牌

Q:以您到各國參訪,並從事多年文創實務的觀察,您對於「文化創意」在台灣發展的看法如何?
A:就我觀察,對既有文物的加值應用,已經是國際上之大勢所趨,不可逆也擋不住的。就台灣而言,文創已被我們國家列入六大新興發展產業,尤其「文創法」已為台灣相關發展建制補上臨門一腳,配套措施也陸續出台,未來「文創研究院」的設立,相信更能扮演好文創相關業務「領頭羊」的角色,匯集資訊流、整合專業人才、凝聚共識,其約聘制的人員進用設計,也能使文創研究院開拓出別具一格的組織特色,會有其不可替代性。

Q:透過智財所歷年的課程與專案計畫,使部分學生對於文化創意相關議題有深入之研究。您對於智財所這樣的學生,有什麼看法、期待與建議?
A:其實除了智財所之外,我們這裡也有過其他法律、藝術、商管系所的學生實習。相較之下,智財所的學生比較靈活有彈性,處理事情起來也比較積極,我們有很愉快的合作經驗。至於對文化創意有興趣且有研究的學生,我覺得是很值得鼓勵,特別是與科
技結合的部分,因為「數位科技」現在已掌握了很大部分的文化詮釋權,所以我們看到公私單位都投入了相當多預算發展電子書、數位典藏、動漫、線上遊戲等等,未來的文創,相信會與科技密不可分

Q:以處長您在實務界的觀察,您認為有志加入文創產業的學生,需要具備何種能力?
A:文化創意產業範圍很廣,算起來有三大產業:文化產業、創意產業、文化創意產業,具體來說有數位工程、智財授權、文化行銷等等,需求大且急,所以工作機會多是必然的。至於學生要具備何種條件才適合進入文創,我想當然最好有跨領域背景,不但懂文創相關法律,也了解商業管理,例如成本控管、財務報表、行銷管理、人力資源管理、加值應用模式等等。相信如能法商結合,將能在這塊領域發展得更靈活

Q:處長對於有志報考智財所的同學,有沒有一些勉勵的話?
A:一個產業不是一蹴而成,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,匯聚成一股力量之後,才能發展起來、運作良好。我知道智財所有許多跨領域的學習課程,因此期待在這樣良好的環境下,能培養出具有多元專業素養的人才,文創產業很需要也很歡迎你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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